“纤莉秀”品牌产品代理需知
为了让广大客户更明确地了解“纤莉秀”品牌产品代理的有关事项,我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原则,特制定以下有关条例:
第一条: 代理资格与代理流程
1、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纤莉秀的代理商:
(1)拥有自主合法经营的公司;
(2)拥有自主合法经营的实体店;
(3)拥有自主合法经营的网店(淘宝、拍拍、易趣、当当、阿里巴巴旺铺等);
(4)拥有自主合法经营的独立网站;
(5)申请成为我司代理商的个人或公司必须有志于“纤莉秀”品牌的经营。认同品牌文化,并愿意为之推广,能完全遵守相关规定,并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保证销售的正常运营;
(6)申请成为我司代理商的个人或公司必须熟悉相关行业准则与流程,网络代理商必须熟悉淘宝网等网络平台的运营,独立完成店铺的装修、上下架、订单处理、售后服务、营销等专业操作;
(7)淘宝店铺要求信誉级别一钻以上;
(8)实体店铺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以上条件者可于我司官方网站(我司官方网址:http://www.qianlixiu.com/)注册并与我司客服联系,填写一份《广州市翎美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申请表》作为资料备份,网站注册信息与代理申请表内容必须一致,以真实完整信息填写并提交我司审核,我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出正式通知,审核通过即日起即可成为我司的代理商。代理会员资料如有更改,代理商必须预先通知我司并及时提供详尽及准确的资料。因代理商提供错误资料或未及时更新资料而造成任何损失,责任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3、凡是成功备案成为纤莉秀代理商,可按会员价交易,会员价以我司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批发五件起混批;代发一件起免手续费代发。
第二条:代理权利
1、代理商可到我司网站下载产品资料(我司官方网址:http://www.qianlixiu.com/)。
2、我司为代理商提供最新产品目录;有关产品资料、日常促销方面的经营指导和相应书面文件、市场营销方案及相应宣传资料、促销赠品;协助代理商开拓客源及提高盈利能力;并根据市场变化,不断推出新品种,以适应顾客需要,满足代理商经营需求。
3、我司接受及跟进一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消费者投诉;如果因为仓储、运输及使用不当所引发的问题责任由相关责任方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额外责任。
4、我司尊重每位注册代理的隐私,所取得代理资料只限于作为正常用途,不会在未经合法授权时公开、编辑或向第三方透露代理商的注册资料,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我司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四种情况是必要的:
(1)代理商授权我司透露这些信息;
(2)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我司提供会员的个人资料;
(3)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我司保留进行代理商资料分析质询的权利。如果代理商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或虚假信息,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5、代理商可以用“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我司品牌“纤莉秀”产品销售活动,但是没有授权给其他商家的权利,也没有商标使用权,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第三条:代理义务
1、代理商必须在自己的的商业平台的首页展示“纤莉秀”产品至少20个窗口,并且上齐所有“纤莉秀”未下架产品、定期更新产品。如经我司人员检查发现款式不齐的将会告知相关代理商,代理商需接受我司正常查盘并按要求补齐产品款式。
2、代理商需要遵守市场规律,在招商过程中不得以低价竞争的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
3、代理商能与公司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网站加盟的请在网站上公告并通知旗下代理会员遵守公司的零售价格制度,对旗下代理会员价格进行有效管理,共同维护市场价格,保证大家利益。代理商的批发平台价格不能低于我司官方网站公布的会员价,零售平台的价格不能低于我司官方网站公布的全国统一零售价。代理可进行促销、特价等活动,但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司审批,审批通过后方能实行。如经我司人员检查发现代理商有违反价格规定行为,代理商必须接受我司正常盘查并按要求整改。价格整顿为我司内部行为,代理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相关代理商必须在接到我司整改通知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如限期不改的,我司将暂停供货,整改完毕后才恢复正常供货。如属一级代理管理不力导致其旗下代理价格混乱,我司将暂停供货给该一级代理,整改完毕后才恢复正常供货。如一而再,再而三,警告后不整改,有意造成恶性竟争的,本公司将会以品牌持有人的身份,以未授权店主销售我司品牌的名义向相关部门提出侵权投诉,直至其店被封为止。欢迎广大代理客户监督市场,向我司举报违规行为。
4、代理商不能以任何形式自行生产、或在其他厂家产品上标贴带有“纤莉秀”商标的产品;不能生产仿冒与“纤莉秀”品牌服装款式雷同的产品。
5、代理商在经过授权后可以上架公司的产品进行销售,但必须以“纤莉秀”品牌名义进行销售及宣传。代理商不能更改品牌名、货号等信息;不能使用非“纤莉秀”的品牌名称销售“纤莉秀”产品;不能添加对公司品牌不利的信息;不能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产品信息用“纤莉秀”字样命名销售宣传非“纤莉秀”品牌的产品(包括产品标题、内容、品牌名称等)。
6、代理商经过授权后可以在指定网络平台使用我司拍摄的图片进行产品的销售,但不能使用我司产品图片销售非“纤莉秀”品牌产品,“纤莉秀”产品以我司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7、代理商承诺遵守本代理协议与我司公布的业务管理的所有条例,包括:《广州市翎美贸易有限公司订做流程》、《广州市翎美贸易有限公司退换货需知》等;遵守我司的业务操作流程。并承诺管理好旗下代理,共同遵守。
8、各级代理商必须妥善处理好销售过程中的各个事项特别是售后服务,不能因行为不当影响我司的商业信誉与品牌形象。我司没有服务代理商的客户的义务,代理商的售后服务请自行妥善处理。代理商在宣传与销售的过程中,要维护我司的市场形象,因代理商过错使消费者认为我司产品不良、信誉不佳,造成重大影响的,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9、代理商需认同我司品牌文化与企业文化,如散布诋毁、攻击我司或我司品牌的言论,一经核实,取消代理权,我司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10、代理商需正当使用会员权利,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出借、转让、出售我司会员帐号。我司会员信息、会员级别一旦审批即视为双方机密,我司内部资料、供货价等提供给代理会员的信息,代理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四条:付款方式
代理商可自主选择以下几种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1、支付宝账号:rayee668@163.com 刘柳明
2、财付通帐号:1043576096 收款人:刘柳明
3、银行转帐
工商银行广州支行 6222003602118881485 户名:郑晓琴
建设银行广州支行 4367 4233 2753 0363 881 户名:刘柳明
农业银行广州支行 6228460080020193013 户名:刘柳明
第五条:配送方式
1、我司的协议快递:圆通、申通、中通、汇通,我司不设任何形式包邮,协议快递无法抵达的地区请选用EMS或顺丰等快递,邮费按快递公司标准收取不予议价。港澳台地区建议选用顺丰到付。
2、物流运输
(1)30公斤以下包裹因成本原因统一由我司协议快递上门收货;30公斤以上包裹我司可按要求免费运送到客户指定物流点发货。代理商未指定货运公司的由我司委托的运输公司承运。
(2)物流一般费用起步费为30元左右,续重1公斤1-2元起,时效5-10天左右。具体情况以相关物流公司标准为准。物流运费到付,我司不预收代付费用。
3、自提货:如代理商需要自提货,需于提货时签收货物明细;如非代理商本人提货,需提供给我司合法的委托提货授权书,被授权人提货签收视同代理商签收;非代理商提供授权的提货人上门提货,我司有权不予受理。
4、相关责任
(1)快递方式由代理商指定,请先查询是否有超区现象选择合适的快递。如因代理商个人原因产生问题件,我司有义务协助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责任。
(2)物流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用代理商自理,我司的风险承担在交付物流公司运输之前,代理商需购买物流保险,如因代理个人原因不愿购买保险而出现任何纠纷,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代理商收到货物时如发现有破损、短缺等问题要马上联系公司人员,经过代理商、公司人员与物流公司三方协商后代理商可按符合质量的实数签收,否则我司视为货物已正常收货;请代理商务必验货后签收。若属运输责任,运输途中所发生的货品损失,我司有义务协助代理商向承运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我司并不承担任何额外的责任。
(4)进货遵循款到发货的原则,因订单量较多,我司在收到代理商全额货款即日起1到3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货(节假日顺延),如有变更我司会通知代理商,双方协商处理。因代理商个人要求、灾害天气、节假日等原因导致发货延误,我司不承担任何额外责任。
(5)快递物流方式由代理商指定,因快递物流仓储爆满或转发包裹延误发货与时效、快递物流因灾害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包裹延误或遗失等情况,我司有义务协助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责任。
(6)如因代理商个人原因未指定快递物流方式而由我司委托的运输公司承运的包裹,我司具有免责效力。
(7)如自提客户因个人原因于提货时未签收货物明细,或未及时出示委托提货人授权书而出现任何纠纷,我司不承担任何额外责任。
第六条:优惠制度
1、公司采取公平公正的优惠政策——按量优惠,量大优惠大。首次进货起批量:批发最少五件,可混款。
2、首次进货量达不到优惠标准的可以按月累计优惠,按月累积优惠的未达到标准前进货一律按会员价计算,达到相应的量后方可享受优惠价进货。按月累计优惠政策的月累计销量以当月销量为准,如当月未达到销量标准的不累计到下月,下月起重新计算。
3、首次进货优惠与按月累计优惠不重复计算,不能同时享受双层优惠。
4、按首次进货量优惠标准
(1)单次进货混批5-30件按会员价;
(2)单次混批30-50件或单款20-3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3元;
(3)单次混批50-80件或单款30-5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4元;
(4)单次混批80-150件或单款50-8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5元;
(5)单次混批150-200件或单款80-15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6元;
(6)单次混批200-250件或单款150-2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7元;
(7)单次混批250-300件或单款200-25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8元;
(8)单次混批300-400件或单款250-3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9元;
(9)单次混批400-500件或单款300-4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10元;
(10)单次混批500-800件或单款400-5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11元;
(11)单次混批800-1000件或单款500-8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12元;
(12)单次混批1000以上或单款800件以上者,优惠价格另议。
5、进货量按月累积优惠标准
(1)月累计进货量100件以下按会员价交易;
(2)月累计进货量100件-3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3元;
(3)月累计进货量300件-5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4元;
(4)月累计进货量500件-7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5元;
(5)月累计进货量700件-9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6元;
(6)月累计进货量900件-12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7元;
(7)月累计进货量1200件-15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8元。
(8)月累计进货量1500件-18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9元;
(9)月累计进货量1800件-20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10元;
(10)月累计进货量2000件-2500件,每件在会员价的基础上优惠11元;
(11)月累计进货量2500-3000件,每件在批发价的基础上优惠12元;
(12)月累计进货量3000件以上者,优惠价格另议。
6、符合以上优惠制度的代理商请联系客服填写一份《广州市翎美贸易有限公司代理优惠级别申请表》,经我司审核通过即日起生效,生效即日起按优惠价交易。
7、优惠生效即日起代理商三个月以上没有出货记录即默认取消该代理商的优惠资格;优惠生效即日起代理商连续半年以上月销量低于30件即降级为初级会员按会员价交易不享有原有优惠。以上情况保留会员资格,如需取得原有优惠需按我司优惠制度重新申请。
8、我司不设预存款优惠与返点优惠。
9、以上优惠制度适用于批发会员,代发会员或批发会员需要代发货的优惠另议。
10、一个代理会员对应一个级别的会员帐号,不能重复申请。我司会员信息、会员级别一旦审批即视为双方机密,代理商不得出借、转让、出售我司会员帐号,代理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我司供货价,如有违反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我司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其他注意事项
1、请于工作日北京时间17点前完成下单,凡超时订单需延后一个工作日处理。
2、下单后如有需要补充或更改的,请重新下单并及时通知客服处理。如有要补充或修改也请于北京时间17点前完成,否则视为超时订单处理。已完成发货订单不受理更改。
3、我司按单收取货款,凭单发货。由于电脑网络的不稳定和各种意外因素的存在,请在我司官方网站完成下单,勿以表格或聊天形式下单,以免造成漏单错单。如因代理商个人原因造成漏单错单,我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进货遵循款到发货的原则,请于订货当天北京时间17:00前请在完成付款并及时通知客服,以免耽误发货。在订单下达即日起3个工作日如我司未收到全额货款,该订单默认取消,不予留货。因为货件太多,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代理商在网上仍查询不到货件派送进程,请及时与客服联系,以便客服及时处理。
5、我司正常发货日期为1到3个工作日,可自助查询或咨询客服但请勿频繁催促发货。为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损耗浪费,不接受当天订单当天取消,请代理商安排妥善后下单。
6、我司设有大型展厅,欢迎广大代理客户上门看版或洽谈业务。接待客户时间为工作日北京时间13:00-16:00,由我司专门客服人员接待,不设试衣。请先联系网站在线客服预约。
第八条:会员管理制度
1、一个代理会员对应一个级别的会员帐号,不能重复申请。
2、我司代理会员级别分为批发与代发两种形式,代理商需严格按照对应的帐号下单。
3、代理商如需提升优惠级别,可向客服索取《广州市翎美贸易有限公司代理优惠级别申请表》,向我司提出书面申请,我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答复,最终结果以我司审核评定结果为准。
4、代理商如店铺无上架我司产品、一个月以上无上架新产品、半年以上无任何出货记录,视为自动放弃代理会员身份,我司有权默认取消代理商档案。
5、代理商承诺遵守本代理协议与我司公布的业务管理的所有条例,包括:《广州市翎美贸易有限公司订做流程》、《广州市翎美贸易有限公司退换货需知》等;遵守我司的业务操作流程。并承诺管理好旗下代理,共同遵守。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6、关于代理商一般违约行为指:不正当使用会员帐号、未按规定使用我司版权图片、违反我司价格制度、侵害我司商标权、未处理好售后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等,我司有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我司将发出警告通知直至收回代理权。
7、代理商如需更改会员资料,需向我司提交书面申请,重新提交会员备案信息,如擅自更改会员信息或故意提供虚假会员信息,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8、有以下行为的代理商将被取消代理资格。
⑴违反我司官方网站注册协议。
⑵提供虚假(个人或公司)资料或在未知会我司的情况下擅自更改经过我司审批的会员信息的行为。
⑶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违反互联网相关规定的行为。
⑷将我司代理会员账号用于出售、拍卖等,拿会员账号当作商品进行交易的行为。出借、转让我司代理会员账号给第三方的行为。
⑸通过盗取密码、诈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我司代理会员账号的行为。
⑹存在侵害我司商标权、冒用我司名义进行诈骗的违法行为。
⑺对我司工作人员进行言语攻击、辱骂等非理性行为。
⑻故意散布不利于我司或我司品牌的言论诋毁我司、侵害我司名誉权的行为。
⑼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我司会员信息、会员优惠级别一旦审批即视为双方机密,如会员将我司内部资料、供货价等透露给第三方的行为即属违反双方保密协议。
⑽其他损害我司利益的行为。
9、代理商如需退出,可申请取消代理会员档案与优惠资格,我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答复,审批通过即日起生效。
10、凡存在自动放弃代理权或因违反代理协议与其他相关规定被取消代理权的情况,均为默认取消,我司不再发出通知与公告。代理会员档案与代理优惠取消后我司不作备份保留,该会员不再享有任何代理权利。
以上制度解释权归广州市翎美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如有变更以最新修订日期发布的为准。所有发给代理会员的信息与变更信息都可通过网站重要页面的公告或在线传输、电子邮件等方式传达。《“纤莉秀”品牌产品代理需知》等同我司与代理商的正式合约,成为我司代理商客户即默认为已阅读并认可以上条款,同意遵守。
广州市翎美贸易有限公司
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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